湘北地区,位于长江中游一带,因其毗邻鄂、赣两省,嫁女习俗多姿多彩,别具风情,可谓十里不同俗。现撷取湘鄂交界的白泥湖地区嫁女习俗,以飨方家。
一、待嫁。婚期一旦正式确定,女子便进入待嫁期,也称蓄嫁。待嫁期短则一月,长则三月,视女方家境而定。
二、启亲。婚前两天,新郎(也有的是男方之父)在媒人的引导下,前往女方启亲,即请求岳父母(亲家)放女出行。启亲之时,男方须得四样四斤(八斤)大礼送往女方家及各主要亲人家(一般只送女方的伯父、叔父、兄长家),表达其求女出嫁之愿。这时,女方父母及受礼亲人均要回赠相应的回礼(或以钱相折)。
三、宴亲。也称出嫁酒。这是女方为感谢养育了女儿的各方亲朋而举行的答谢宴,一般定在婚期的前一天。
四、开脸。女方开始整理嫁妆,傍晚时分即“上头”、“开脸”。家中请老年妇女做“开脸婆”(多为姑姑、姨娘)为女子梳头(上头),并说上诸多祝福,教导其做媳妇的为人之道;梳头完毕,即可开脸。开脸是用细纱绳两根,扯去女子脸上的细绒汗毛,使其更见容光焕发、妩媚动人。
五、出嫁。出嫁习俗是农家女方最看重的环节,男方亦战战栗栗,不敢稍有懈怠。这其中又包括接亲、哭嫁、辞亲、上轿几个步骤。
婚嫁习俗,不同的区域,便有不同的表现形式。而这些历经千年沿袭、演变而最终定型的民俗,既反映了不同时期、不同民族、不同区域的文化积淀,也展示了民俗在融汇交流、浓缩亲情、稳定社会的美好丰采。
当今世界,经济全球化,随着科技、文化交流的日益便捷和发达,外来民族习俗势必对我国传统民俗文化构成巨大的冲击。事实上,除了乡村,尤其是偏僻乡村还较好地保留着古老的民俗外,大部分城镇地区早已去掉了许多风俗中的礼节,而变得更简单化时尚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