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称邕州,四方俱水而中高曰邕,有邕溪水。元置南宁路,明清为南宁府,取粤南永宁之义。1914年置邕宁县,1946年改南宁市。
东晋大兴元年(公元318年),从郁林郡分出晋兴郡(隶属广州),下辖晋兴等8个县,晋兴郡治设在晋兴县城,即今南宁。此为南宁建制之始。隋文帝开皇十八年(公元598年),改晋兴县名为宣化县。隋炀帝改州为郡,南宁仍为宣化县地,归郁林郡。唐武德四年(公元612年)改宣化县为南晋州(属岭南道)。贞观八年(公元634年),南晋州更名为邕州,设邕州下都督府。此为南宁简称“邕”之起源。
唐天宝元年(公元742年),改邕州为朗宁郡。乾元元年(公元758年)复改朗宁郡为邕州。唐咸通三年(公元862年),分岭南道为东、西二道。岭南西道,治所在邕州(今南宁)。岭南西道节度使亦驻邕州,统辖原属邕、容、桂三管之地。五代十国时,邕州先归楚。后晋天福七年(公元942年),改邕州为诚州,仍归楚。后周广顺元年(公元951年)复名邕州,归属南汉。宋朝统一全国后,邕州隶属于广南西路,下辖宣化、武缘等7县,今南宁仍为昌州、宣化县治所。
元朝至元十六年(公元1279年),改邕州为邕州路,下辖宣化、武缘两县,兼镇左右两江溪峒。元泰定元年(公元1324年),改邕州路为南宁路(取南疆安宁之意)。南宁由此得名。明洪武元年(公元1368年),改南宁路为南宁府,府治宜化县城,即今南宁,隶属广西布政使司。清朝实行行省制,改布政使司为广西省,省会定在桂林,南宁府隶属于广西省分巡左江兵备道,所辖州、县,基本上沿袭明朝。今南宁为南宁府宣化县辖地,并为府治、县治治所。
中华民国元年(1912年),废宣化县,直属广西军政府。民国2年6月撤南宁府存南宁县,同时在武鸣设邕南道,直属于省军政府,下辖南宁、武鸣等10个县及3个土州和8个土司;10月,广西省政府从桂林迁至南宁。民国15年,广西省撤道设行政区,南宁区辖邕宁、宾阳、横县、永淳、扶南、绥绿、隆安、同正、上思等9县。
民国16年7月设南宁市政府,与邕宁县政府合署办公;11月,撤销市级建制。民国20年,成立南宁市政工程处,重新筹划建市工作。民国23年9月,广西省政府委员会行政会议划定南宁市区域:东至葛麻岭、军校一带;南至津头村,西至秀田村、乎西新村;北至大王坟、金牛桥。同年11月,广西省改按数码称区名,南宁为第九区。
民国25年(1936年),广西省会由南宁迁桂林。民国31年4月,原第八、第九区合并为第四行政区,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设在南宁。建国前,南宁城分为兴宁、邕西、邕南、德邻、邕北、模范、宁武7镇(由原来的10个镇合并)。
1949年12月4日,南宁解放。将南宁城及附近的16个自然村从邕宁县划出,成立直辖广西省的南宁市。1950年1月23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对外办公;2月初,南宁市郊扩大至21个自然村并设郊区工委(辖3个区)。
1950年2月8日,广西省人民政府成立,省会设在南宁。1952年10月将城区划为四、五、六区(后改二、三、四区)。1955年7月,南宁市人民政府改称南宁市人民委员会;12月25日撤销城区建制,成立13个街道办事处。1957年,增设3个街道办事处。
1958年3月5日,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,南宁市成为自治区首府。1958年7月,设立江宁、兴宁、永宁3个市辖区,撤销大部分街道办事处,保留少数边远街道办事处作为其所在区的派出机构。
1958年9月,南宁专署和南宁市实行统一领导,即将南宁市划归南宁专署统一领导。1961年5月,南宁市与南宁专署分开,直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。1962年1月撤销城区建制,在市人委设立街道工作委员会。1968年4月13日,成立南宁市革命委员会,取代市委和市人民委员会。
1979年8月设立新城、永新、江南、朝阳、衡阳5个市辖区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980年4月5日批准(桂政发[1980]79号):南宁市朝阳区更名为兴宁区,衡阳区更名为城北区。
1980年6月28日第七届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撤销南宁市革命委员会,恢复南宁市人民政府。1982年8月2日,国务院批准将南宁地区邕宁县的那龙、江西、坛洛3个公社(即现在的那龙、双定、坛洛、金陵、富庶、江西6个乡镇)划归南宁市管辖。
1983年10月8日,国务院批准(国函215号),南宁地区的邕宁、武鸣2县划归南宁市管辖。1984年1月移交,4月,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。1984年8月,市郊区建制恢复;12月,郊区人民政府成立。
2000年,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:南宁市总人口3221690人。其中: 兴宁区 131865人、新城区 426346人、城北区 392726人、江南区 192545人、永新区 138319人、市郊区 484900人、邕宁县 851904人、武鸣县 603085人。
2001年,南宁市介于北纬22°13′—23°32′、东经107°45′—108°51′之间,总面积10029平方千米,其中市区面积1834平方千米,建成区115.70平方千米,邕宁县4725平方千米,武鸣县3366平方千米。2001年末,南宁市常住户籍总户数为80.55万户,总人口为294.56万人,其中市区人口137.85万人,全市非农业人口122.31万人。2001年,全市汉族1045937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35.5%;少数民族1899617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64.5%,其中,壮族1865337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63.32%;其他少数民族34280人,占全市总人口的1.16%。
2001年11月,南宁市辖五个城区、一个郊区和两个县;12月郊区撤销后,郊区原有的15个乡镇划入五个城区,其中上尧乡和亭子乡撤销建制。 邕宁县有21个乡镇:昆仑镇、五塘镇、四塘镇、伶俐镇、南阳镇、刘圩镇、蒲庙镇、那楼镇、新江镇、良庆镇、那马镇、大塘镇、南晓镇、那陈镇、苏圩镇、延安镇、吴圩镇、长塘镇、百济乡、镇龙乡、中和乡。 武鸣县有16个乡镇:两江镇、马头镇、陆斡镇、罗波镇、城东镇、城厢镇、太平镇、双桥镇、甘圩镇、宁武镇、灵马镇、锣圩镇、仙湖镇、府城镇、上江乡、玉泉乡。 五城区有13个乡镇、12个街道区。 新城区:中山街道、建政街道、新竹街道、津头乡。 永新区:新阳街道、华强街道、石埠镇、江西镇、坛洛镇、富庶乡。 江南区:福建园街道、江南街道、沙井镇、那洪镇。 城北区:北湖街道、西乡塘街道、衡阳街道、金陵镇、双定镇、那龙镇、心圩镇。 兴宁区:民生街道、朝阳街道、安吉镇、三塘镇。
2002年12月23日,国务院批准(国函[2002]121号):将原南宁地区管辖的隆安县、马山县、上林县、宾阳县、横县划归南宁市管辖。2003年6月27日南宁市人民政府正式接管。行政区划调整前:南宁市面积9925平方千米,人口292万。
2002年末,全市常住户籍总户数为825387户,总人口为297.71万人,其中市区人口140.39万人,全市非农业人口124.08万人,农业人口173.62万人。
2003年1月22日,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文,撤销南宁地区,调整南宁市行政区划,将横县、宾阳、上林、马山、隆安5个县划归南宁市管辖,6月27日举行5个县划归南宁交接仪式。南宁市行政区划为“五城区七县”:兴宁区、新城区、城北区、江南区、永新区、邕宁县、武鸣县、横县、宾阳县、上林县、马山县、隆安县。行政区域总面积22293平方千米,市区面积1834平方千米,建成区面积124.7平方千米。
2003年末,全市常住户籍总户数为165.66万户,总人口为641.67万人。其中,市区人口145.77万人;全市非农业人口167.99万人,农业人口473.68万人。
2004年区划调整:调整南宁市部分行政区划(国务院2004年9月15日批准 国函[2004]79号):(1)撤销南宁市城北区、永新区和邕宁县,设立南宁市西乡塘区、良庆区、邕宁区。(2)将原邕宁县的四塘、五塘、昆仑3个镇划归兴宁区管辖,兴宁区人民政府驻厢竹大道。 (3)新城区更名为青秀区,将原邕宁县的长塘、伶俐、刘圩、南阳4个镇和蒲庙镇的莫村划归青秀区管辖,青秀区人民政府驻仙葫大道。 (4)将原邕宁县的吴圩、苏圩、延安3个镇和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、同华、锦江、安平、同良、同宁、同江、那廊、智信、扬美10个村划归江南区管辖,江南区人民政府驻壮锦大道。 (5)将原永新区和城北区(不含原永新区江西镇的同新等10个村)划归西乡塘区管辖,西乡塘区人民政府驻大学路。 (6)将原邕宁县的良庆、那马、那陈、大塘、南晓5个镇划归良庆区管辖,良庆区人民政府驻良庆镇。 (7)将原邕宁县的蒲庙(不含莫村)、新江、那楼、镇龙、百济、中和6个乡镇划归邕宁区管辖,邕宁区人民政府驻蒲庙镇。 调整前,城北区面积543平方千米,人口43万,邮政编码530001;永新区面积752平方千米,人口28万,邮政编码530012;邕宁县面积4724平方千米,人口93万,邮政编码530200,县人民政府驻蒲庙镇(面积人口数据根据简册2004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