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喀什全称“喀什噶尔”,意为“玉石集中之地”。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有2 000余年。在秦末汉初,喀什为西域三十六国的疏勒(今喀什市、疏附县、疏勒县、伽师县一带)、蒲犁(今塔什库尔干)、莎车、依耐(今英吉沙)、子合 (今叶城)、西夜(今莎车城南)等诸国地。
公元前138年和公元前119年,西汉派张骞两次出使西域,沟通了喀什与中原的联系。公元前60年,汉朝在新疆设置西域都护府,喀什作为西域的一部分,正式列入祖国版图。公元74年,东汉名将班超出任西域都护,这里是大本营,驻守长达17年。唐太宗以后,这里为唐朝政府的重要军事据点,当时的安西四镇之一即为喀什噶尔。这里曾留下唐僧西天取经的脚印。五代至宋,先后为喀喇汗王朝和西辽所管辖。喀喇汗王朝时期,曾以喀什噶尔为首府。元代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太子的封地。明代,喀什为西域四大回城之一。直到15世纪海路开通之前,喀什作为“丝绸之路”的交通要冲,一直是中外商人云集的国际商埠。清乾隆时期,这里一度是清政府“总理南八城事宜”的喀什噶尔参赞大臣驻地,清光绪十年(1884年),清政府设置了喀什噶尔道,共辖有疏勒、莎车两个府和英吉沙尔直隶厅、蒲犁分防厅、和阗直隶州。民国年间,先后在此设立第三(喀什)和第十(莎车)行政区。新中国成立后,曾是南疆区党委、南疆行署和喀什地委、喀什行署驻地,以后莎车专区并人喀什行政区至今。
【区划】 2005年底,喀什地区下辖1个市和11个县,即喀什市、疏附县、疏勒县、英吉沙县、岳普湖县、伽师县、莎车县、泽普县、叶城县、麦盖提县、巴楚县、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。喀什市是喀什地区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,也是新疆唯一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。全区共有8个区、26个镇、4个街道办事处、141个乡、2 310个村民委员会、96个居民委员会。全区有全民所有制的农、牧、林、渔场 60个。在喀什境内还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三师所辖16个团场以及自治区属管单位、农场、石油基地、军事机关等单位。
【人口、民族】 2005年,全区年末总人口369.4万人,比上年增长7.87万人。其中非农业人口92.02万人,比上年增加8.6万人;女性人口181.64万人,占49.17%。人口出生率13.08‰,死亡率4.1‰,人口自然增长率9.09‰。
喀什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,许多古老民族曾在这里繁衍生息,发展经济、文化。在漫长的社会进程中,各个民族互相协作、互相影响、互相融合。逐渐完成了现代民族的发展进程。截至2003年,境内主要民族有维吾尔族、汉族、塔吉克族、回族、柯尔克孜族、乌孜别克族、哈萨克族、俄罗斯族、达斡尔族、蒙古族、锡伯族、满族等 31个民族。
【位置、面积】 喀什地区地处欧亚大陆中部,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北部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。 地处在东经71°39′~79°52′,北纬 35°28′~40°16′之间。东临塔克拉玛干大沙漠,东北与阿克苏地区的柯坪县、阿瓦提县相连,西北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阿图什市、乌恰县和阿克陶县相连,东南与和田地区的皮山县相连。喀什地区西部与塔吉克斯坦相连,西南与阿富汗国、巴基斯坦国接壤,边境线总长888千米。周边邻近国家还有吉尔吉斯斯坦、乌兹别克斯坦、印度3个国家。全区总面积16.2万平方千米,东西宽约750千米,南北长535千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