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年 是苗族人民最隆重的传统节日。苗年每年一次,节期三天,也有十天半月的。各地过苗年的日期不甚统一,有的在农历十一月的第一个亥日(猪日),有的在九月、十月、十二月的第一个卯日(兔日)或丑日(牛日)举行。南丹中堡苗族则在六月三十日。苗年前夕,各家净扫庭院、房舍、缝制新衣,添置新的生活日用品。各户普遍 鸡、杀鸭、买肉、酿酒、做糯米糍粑。除夕那天,家人要团聚,晚上要守岁,鸡啼时即放鞭炮或鸣粉枪报年。苗年的一项重要活动是“吃同年”。“吃同年”是苗年期间人与人或寨与寨之间的交往习俗,新中国成立后,各寨普遍性的互“吃同年”之俗特别其中耗资巨大的活动已逐渐改革,一些友好的走访及一些健康的文娱活动则保存。节间,大一点的苗族村寨便组织芦笙队,进行串寨赛芦笙活动。有时还要进行斗牛、斗马、斗鸡、斗鸟、射击、爬竿等传统体育比赛等。 苗年是苗族传统节日,流行于贵州黔东南苗族、侗族自治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苗山等地。每年农历九、十月或十一月的卯(兔)、丑(牛)日举行。节期三天。节前农家除准备甜酒、粑粑、粉面等丰富的副食品外,还要杀鸡宰猪、祭祖、开 “财门”、敬“年神”,节日早起鸣放鞭炮,山区多用鸟枪在开厦门时连放三响,认为可驱邪。节日活动有跳芦笙舞,跳场、跳年、跳月、斗牛、赛马、踩花山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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